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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广州共享单车将减少15万辆 电动自行车增长成主因
发布日期:2025-05-25 07:45 点击次数:135
在广州生活了十年的陈斌,家距离他上班的珠江新城区域不到10公里车程,但他每天上班都需要使用三种交通工具。陈斌先从住处骑电动自行车到约3公里外的地铁站,然后搭乘广州地铁5号线到五羊邨地铁站,再寻找一辆共享单车骑行1.2公里到达公司。不过,他经常出了五羊邨地铁站后,很难找到共享单车。
对此,陈斌无奈地表示:“共享单车完全不够用,能不能骑到都是看运气。但是一走到公司楼下,发现共享单车都停满了。现在就是上班的时候共享单车都在各个公司楼下,下班都在地铁站周围,反正该用的时候找不到。”
近日,《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2025年—2028年)》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公布。与上一轮公示的反馈意见不同的是,本次反馈意见详细披露了支持与反对的意见条数。今年2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评估结果(2025—2028年)(征求意见稿)》,预计2025年—2028年期间,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为30万至48万辆。与3年前的评估相比,适宜规模进一步削减至少15万辆,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与出行转移替代成为主要考量因素。
从公示结果看,“支持适宜总量规模较上一次总量规模降低数量”的意见是79条,而“反对本次适宜总量规模较上一次总量规模降低数量”的意见是73条。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89条,还有23条意见是“建议做好合理投放的现场管理”,剩余14条为其他意见。
这轮关于共享电动车“瘦身”的意见拉锯,背后是日均上牌4000辆的电动自行车“攻城略地”与非机动车道管理压力,以及市民“不用时堆成山,该用时找不到”的共享单车潮汐需求矛盾,也再次将一线城市共享单车是否过剩问题推向台前。
缩减主因是电动自行车数量猛涨,非机动车陷入路权之争。这是广州第三次对共享单车进行适宜总量规模评估。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降低共享单车总量规模的反馈意见,处理回复都是“将在制定投放计划时具体考虑”。
2018年,广州首次对共享单车进行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第一轮(2019年—2022年)全市的适宜规模为60万至80万辆,中心城区为40万至50万辆;第二轮(2022年—2025年)全市的适宜规模为45万至65万辆,中心城区为30万至40万辆;第三轮全市的适宜规模为30万至48万辆,中心城区为22万至36万辆。
就全市的适宜规模总量来看,广州未来3年的共享单车较3年前预计减少15万辆,较6年前预计减少30万辆。
在2022年第二轮评估结果公示的反馈意见中,并未统计具体的反对或支持情况,而是公示了16条具体的反馈意见,其中多条意见要求进一步减少共享单车规模或配额,未有反对意见。
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是根据反馈意见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公布形式的。对比上一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所收到的反馈意见,本次反馈意见主要围绕总量规模的调整变化,而且支持降低总量规模与反对降低总量规模的意见相对集中,所以本次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中予以具体说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指出,目前,根据相关规定,他们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了新一轮(2025—2028年)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评估,评估成果已完成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新一轮(2025—2028年)的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为30万辆至48万辆,其中,中心六区为22万辆至36万辆。下一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该适宜总量规模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工作。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第三轮评估共享单车适宜规模进一步降低的原因,一方面是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迅猛,出行占比逐年增加,电动自行车对自行车出行产生较大的转移替代,导致基于出行需求的预测规模有较大幅度降低;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各大城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精细化,各地的投放运营规模保持平稳或有所降低。
陈斌看到广州本次计划缩减共享单车规模的消息,反应跟大多数广州市民一样——是为电动自行车让路。他也提到,去年以来,周围不少同事选择直接骑行电动车上班。去年底,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过560万辆,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数量的猛涨也让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的现象加重,无疑加大了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压力。
这也是陈斌一直不愿意全程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原因。在上下班高峰期,如果骑行电动车需要穿行广州最繁忙的主干道如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他坦言:“有些路很不好走,有时候5至6辆电动自行车在并行,很多会去抢机动车道,塞在汽车中间,很危险。现在有些路开拓了非机动车道,但也只能容纳两辆电动车并行。”
因此,广州近一年以来也在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去年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投放经营未悬挂本市登记号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胡刚补充道,在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应着力规划并建设电动自行车道以及停车场,同时合理调整路权。具体而言,可适当压缩私家车车道,相应增加电动自行车车道。当然,对于自行车的相关车道可以进行合理调整。政府可对机动车道和人力自行车道的规模进行调控,为电动自行车道拓展更广阔的空间。
吴倩在使用共享单车时经常遇到“不用时堆成山,该用时找不到”的情况。她在广州黄埔区一个产业园上班,日常也是通过共享单车接驳地铁到公司。“上班的时候车都在公司楼下,下班的时候车又都在地铁站周围,很多时候都抢不到车骑,只能走半个小时去地铁站”。
张毅认为,当前共享单车整体存在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例如,部分区域存在车辆扎堆占道现象,车辆使用率不高,甚至还存在部分车辆残缺等情况,这些问题时有发生。从本质上讲,存在可优化的空间。对共享单车精细化运营、适当优化投放数量,从整体方向上看是合理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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